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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野生动植物产地来源证明。 进口的:提供对方出口国的允许出口或再出口证明书正本。 出口的:本省的提供市(县)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证明,跨省的提供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证明。
2、需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出具的《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》。
3、由出口国的***兽医出具官方健康证明和狂犬疫苗证明,须有兽医签名和***部门盖章 提供收货人的护照原件和“个人行李申报单”原件。
4、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,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,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。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,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、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5、动物出国前需要进行检疫动物出国需要进行相关的检疫手续,以确保出国的动物没有携带任何疾病或病毒,以防止海关禁止进口。出国前需要提前去当地动物检疫机构办理检疫手续,同时提供健康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。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,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***,履行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以下简称公约),制定本条例。
申请人取得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进出口批准文件后,应当在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,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。
进出口列入前款名录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,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,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,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。
1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***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*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。
2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保护野生植物***、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。它明确了保护原则与目标、保护措施与管理办法以及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,为野生植物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3、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,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***,履行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以下简称公约),制定本条例。
4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,拯救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制定本法。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,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,适用本法。
野生植物,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,其实就是没有人工干预土生土长的自在界植物。家生植物——这个并没有相应的术语,只是用来对应野生植物的一种说法,其实说透了 就是经过人工干预、培养的植物。
野生植物。野生植物是不具备品种属性的,所以野生植物中不存在品种。品种,指物种内具有共同来源和特有性状,经过长期演变,其遗传性稳定,且具有同一共性的物种。
野生植物,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。野生植物是重要的自然***和环境要素,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发展经济具有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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